为深入推进创城工作,市水利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发动,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城市河湖管理各项工作。坚持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完善四级河长体系,持续强化河流管理保护,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通过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全面改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6个河流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河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建立健全以市委书记李强、代市长姚华明为总河长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全市共落实市级河长13名,县、乡、村级河长889名,全市四级河长总计902名。2021年以来,市级总河长巡河4次,市级河长巡河45次,县、乡、村河长巡河2万3千多次。
以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全面开展205条河流的管护范围划定工作,共划分河段735段,已完成全市29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界工作。
2021年共排查河流“四乱”问题22处,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采取“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40余次,发现涉河涉水安全隐患253处,将问题整改在萌芽之中。
先后投入1.3个亿左右对碧流河、大清河、吕王河等河段进行综合治理,使河流生态持续优化。
通过对河流持续的综合治理,我市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020年12月11日在鲅鱼圈区熊岳河流域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2021年8月8日在熊岳河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嘴白鹭,2021年1月18日在辽河入海口南侧的营口永远角湿地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2021年6月16日又在辽河流域发现对环境质量比较敏感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斑海豹,这些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营口河湖流域沿岸相继出现,都有力地证明了我市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成果显著。
城市河流管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还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共同努力,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巩固治理成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市住建局围绕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落实创建任务。2019年,我市成功入选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我局按照黑臭水体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从工程项目建设和机制体制建设两个方面统筹推进。目前,全市建成区总长15.27公里的7条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已通过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长制久清”的认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按照《2020年营口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我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分为6类22个治理项目,目前已全部完工,总投资7.27亿元。
一是排水管网治理。投资1.62亿元,完成了西市、站前、老边等主城区591公里排水管网的普查、诊断与评估工作,对问题管(渠)缺陷283处进行了改造和修复,对严重淤堵共计75公里的管渠进行了清淤与污泥处理处置,完成了营口市城市排水管网与黑臭水体信息监管平台的建设。二是示范河段建设。投资8000万元,完成了清华路西侧带状海绵公园建设,民兴河五公里示范河段建设。三是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投资3.696亿元,完成了新华路泵站等9座泵站的改造,改造了主城区、老边区、自贸区等老旧管网。四是空白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1800万元,完成了城乡结合部空白区1.7平方公里的排水管道建设,对污水直排小区实施截污纳管,提高污水收集率。五是水系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投资8800万元,购置收运河道及沿岸垃圾及检测、清理管网的环卫设施设备,完成了引奉河两岸绿化整治,河道水系联通,再生水利用工程等。六是专业技术服务。投资980万元,聘请中国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全程技术咨询服务。2019年10月以来,项目技术服务团队已在我局全面开展现场服务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是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的关键因素。我市围绕“三管”建立并落实了排水许可管理、“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行模式、河长制等13项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我市印发了《推进营口市主城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明确了排水许可的核发程序和范围,加强了城市排水许可日常监督与检查工作。目前,我市已累计办理排水许可证485张,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再到“优”的转变。二是“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行模式。为提高排水系统建设、运行与管理效率,我市积极探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配套管网运行管理维护机制。目前,已在沿海产业基地率先推进“厂-网-湖”一体化运行试点,并逐步向全市建成区推广。三是河长制。我市先后印发了《营口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营口市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编制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落实定期巡河制度,实现了河长制从“名”到“实”的转变。四是排水设施维护养护机制。我市制定了《营口市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出台了《排水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年度经费估算标准》,明确了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的工作职责、维护标准、人员安排、投诉处理等内容,实现了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的精细化管理。
此外,我市在黑臭水体治理督查考核机制、工程质量监管机制、排水联合执法机制、河道及沿河垃圾收运机制、项目审批流程及信用管理体系、污水处理费调整、黑臭水体定期监测机制、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机制、排口及治污设施监管机制9项机制体制建设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我市入选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以来,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成效显著。目前,消除的黑臭水体水质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4项指标全部达标,已全部实现“长制久清”;已建成5公里“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示范河段,景观、亮化、活动场所改造一新,实现了断面水质优良、生态岸线风貌秀美,提供了环境舒适的休憩场所;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污水集中收集率由2018年的61%提高到当前的78%,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由2018年的78毫克每升提高到当前的86毫克每升;组建了一支专业化排水运维管理队伍,开发建成了城市排水设施监管信息平台,城市排水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运维管理水平,巩固治理成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从实际工作出发,于细微着眼、从小处入手,抓重点、促亮点,聚焦树立绿色环保观念、推进诚信制度建设、规范政务行为、深化文明村镇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等目标任务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6月2日--6月15日在市博物馆举办了“红心向党100年 河清海晏 生态营口”——营口市生态文明建设纪实摄影大展。此次生态环境摄影大展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收集摄影作品2300多张、视频30多份,有空气质量改善、土壤生态修复、水环境质量达标、生态守护在行动等作品,从不同视角展现了营口市的自然美景、生态环保变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状态,阐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丰富内涵,展现了生态环境改善给营口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生态环境局将创城工作与贯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深度结合,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整改、督促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后续工程建设、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及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的推进,我市农村污水、黑臭水体等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部38个美丽示范村已有29村实现农村污水的有效治理和管控;6个“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10村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后续工程已全部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1条,2条将于今年完成治理,另1条明年也将完成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即将开展。我市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积极开展政务行为规范工作。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推进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高效地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营口市环保局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营口市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排污单位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排污单位和执法人员信息库进行修订。为全面做好公示工作,针对已开展现场检查的双随机企业,将查处结果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环评文件审核及环评信息公开。2021年我市共召开95次环评报告专家评审会,邀请专家303人次,1-7月共审批环评116个,公开环评信息116次。同时,根据《辽宁省环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8月初,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2021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复核。上半年,营口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共计审批环评报告168个,本次抽查以疑似“两高”项目为主,共计抽查20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抽查比例11.9%,暂未发现弄虚作假的问题。
(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2021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我市各地区各部门齐心协力、认真部署,顺利完成进驻期间的配合督察工作。督察期间,我市共接到交办群众举报案件291件,总案件数列全省第5位。应办结291件,已办结258件,办结率为88.66%。在办结案件中,责令整改44件,立案查处38件,关停取缔7家,限产1家,查封扣押1家,处罚金额922.03万元,立案侦查1件;追责60人次,56人;编写市级简报32期,报辽宁省工作协调组简报30期,省协调组采纳信息21条,信息采纳数量全省排名第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共计调阅我市13批次材料,均按要求提供所需有关材料。
(一)流域治理不断深入。颁布实施《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持续开展断面超标补偿工作,已扣缴补偿金2734万元。全面实行湾长制,推动海湾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市、县两级湾长制组织体系,将全市122米海岸线个管控单元进行分类管理;完成入海排污口核实再溯源,对溯源核实的912个点位进行规范命名编码。针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排、划、管”工作,排查风险源、划定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严格监管风险隐患,列入考核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全面改善,达标率100%。
(二)大气管控成效明显。围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因“气”制宜推动各县(市)区靶向整改。紧盯鲅鱼圈鞍钢、五矿中板等钢铁企业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可提前3年完成。开展未收储、未出让的裸土整治,将全市排查出的106处土地纳入扬尘管控范畴。深入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整治、“散、乱、污”企业清理、重点区域散煤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控制,更新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采取“削峰降值”方式,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快推进降碳工作,成立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重点行业碳核查,在全省率先制定2021年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及各部门职责分工,以有力举措促双碳工作落实落地。
(三)固废处置与土壤治理协同推进。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截至目前共排查企业52家,发现隐患66处,已完成整改42处,剩余隐患正在陆续整改。加大医废处置管控力度,主动战“疫”,共监督医废收集处置1495.8吨,做到“应收尽收”。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扎实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共包含432个地块)和优先管控名录(10家企业),持续开展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将针对创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的协调推进,做到精准聚焦、靶向发力,抓深抓实、见行见效,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指标工作任务。同时我们将扩大对创城工作的宣传力度,从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上更新拓展,以更全面更新颖的宣传手段向广大市民进一步诠释创城工作的意义,以及大家共同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相信在接下来的创城工作中会有更多的市民参与进来,创城工作也将取得更优异的成绩。